□記者 張昱欣
  晨報訊 昨天,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《上海市防汛條例修正案(草案)》規定,一旦本市發佈颱風、暴雨紅色預警,中小學和幼兒園學生未上學的應當立即通知停課。
  時間回撥到2013年10月8日早晨,市氣象部門當時發佈暴雨紅色預警,但上海並未全面實現學生停課,等停課決定層層傳達到學校時,孩子都已經冒雨到校了。隨著雨勢加劇,一些學校隨即又宣佈停課,要求家長將孩子“接回去”,這讓不少上班族慌了手腳。由此引發社會對《上海市防汛條例》 修訂是否應當增加相關法規條款明確預警機制的關註。
  為此,昨天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《上海市防汛條例修正案(草案)》中增加一條條款,規定防汛預警社會自動響應機制,即在發佈影響最嚴重的颱風、暴雨紅色預警時,要求單位和個人必須立即停止戶外活動; 中小學和幼兒園學生尚未上學的,中小學校和幼兒園應當立即通知停課; 如學生已在途中或者已到校的,應當做好到校後的安全保護工作。  (原標題:颱風暴雨紅警停課擬入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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